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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产品

 

 
 

儿童产品受到一套联邦安全法规的监管,被称为儿童产品安全法规。确定您的产品如何归类,会使您能够正确地确认适用于您的产品的那套儿童产品安全法规。该法律界定,“儿童产品”就是为12岁或者12岁以下儿童设计或者作为主要使用者的消费品。

 

本委员会已经通过一项解释规则,带有更多的解释和例子。本页上的常见问题简述了这个规定,并且提供了例子。如果您愿意自己阅读该法规,可以阅读本委员会的解释规定

 

什么是儿童产品? 

该法律界定,“儿童产品”就是为12岁或者12岁以下儿童设计或者作为主要使用者的消费品。在确认一件消费品是否属于以12岁或者12岁以下儿童为主要使用者的消费品时,要考虑下述因素:

 

- 生产商有关该产品使用目的声明,包括产品上的一个标签,该声明是否合理。

 

- 是否在包装、展示、促销、或者做广告时说明该产品适合12岁或者12岁以下儿童使用。

 

- 消费者是否普遍承认该产品以12岁或者12岁以下儿童为主要使用者。

 

- 本委员会工作人员2002年9月发表的年龄确认指南》(pdf),以及任何接替这些指导原则的文件

 

可以在2008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公共法律110-314)中的108(e)款看到这个法律,可以在《美国联邦法规》16 CFR part 1200 (pdf)看到本委员会的解释法规。

 

什么是“普通用途产品”? 

普通用途产品就是那些不是为12岁或者12岁以下儿童设计或者作为主要使用者的消费品。

 

某些产品可能是为所有年龄的消费者设计或者作为主要使用者,包括12岁或者12岁以下的儿童。这种产品被认为是“普通用途产品”。

 

如果一个12岁以上的消费者和一个12岁或者12岁以下的儿童同样可能或者更可能接触某个产品,那么利用上述所有4种因素,根据如何看待该产品的情况,该产品可能被认为是普通用途产品。对于12岁以上青少年吸引力逐渐减少的12岁或者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可能被认为是儿童产品。

 

这为什么重要? 

确定您的产品如何归类,会使您能够正确地确认适用于您的产品的那套儿童产品安全法规。

 

儿童产品按规定要经过第三方检测,并且具备显示合乎规定的儿童产品证书(CPC)。关于必须具备儿童产品证书所有法规

 

某些普通用途产品按规定要经过检测或者具备一套合理检测计划,并且具备显示合规的书面普通合规证书(GCC)。关于必须具备普通合规证书(GCC)的所有法规

 

你是否可以用一个实例来解释普通用途产品和儿童产品的区别吗?


可以。本委员会以笔作为例子。这类产品通常是以12岁以上消费者为对象。因此,普遍认为笔是普通用途产品,尽管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可能用同一支笔写字。但是如果同样的笔上带有可能吸引儿童的装饰物,比如富于童心的主题或具备玩耍的价值,那么这支笔可能被看作,但不一定被认定为儿童产品。

 

需要进一步鉴定,以及其它因素,比如这支笔的物理特征(例如尺寸和颜色)以及与这支笔相关的任何其它装饰或新奇物品可能对12岁以下或以上的消费者具备同样吸引力的可能性将被评估,以决定该产品是否可能是为儿童设计的,并以他们为主要对象。

 

例如,一支没有任何其它装饰,只有小学名字的简单的圆珠笔有可能对与这所学校有关的任何人(例如学生、老师、家长)构成吸引力。一支在顶端有一个傻乎乎的装饰,并不与任何大众媒体相关(不在玩具店销售)的笔可能对成人和儿童具有同样的吸引力。具有拼图功能,让使用者可以把他们拆开再重新装配的笔同样可能既吸引儿童也吸引成人,但不太可能被视为儿童用品,因为它们主要不以儿童为对象。一支昂贵的金笔可能主要为成人所用,尽管上面装饰着传统上与儿童有关的人物主题装饰物。

 

解释性规则提供了更多具体产品的实例。下文也将进一步讨论。

 

明确并非是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产品,比如打火机、蜡烛、烟花炮竹和儿童安全包装产品不属于儿童产品。

 

我是否可以直接在我的产品上放上标识,保证它不会被视为儿童产品? 

不可以。本委员会当然会考虑产品上的任何标识,以及标识上有关目标用户年龄的说法,但是这个标识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起决定性作用,只是我们考虑的因素之一。一个产品上的任何标识都必须与产品预期使用模式保持合理的一致。

 

如果我的产品能被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所用,但是产品并不一定是为这个年龄段设计或者主要供他们使用的,又将会怎样呢?

你的产品如果不是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或者准备以他们为主要使用者,可以是普通用途产品。(本委员会认为在法律中加入“主要”这个词对于区分“普通用途产品”和“儿童产品”是重要和有帮助的。)

孩子接触或者与某个产品互动,例如成人立体声音响或电视,该产品仍然被视为普通用途产品,因为它不以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作为主要使用者。

 

如果我声明我的产品意在为9岁或9岁以上的消费者所使用,这是否将我的产品自动划为儿童产品呢?

不是。9至12岁的儿童具备高等认知和行动技能,能更好地照管他们的物品。这个年龄段儿童的某些产品可能也适合12岁和12岁以上的消费者,具备同样的,甚至更大的吸引力。符合这些条件的某些产品,依据具体事实和情况,可以被视为普通用途产品。下面的具体产品常见问题解答提供了一些例子。

 

本委员会究竟会考虑产品包装、展示、促销或广告的哪些方面? 

产品表现形式可以是明示(比如产品广告宣称该产品的使用者是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或者暗示(比如产品广告显示幼童在使用该产品)。这些表现可能在包装、文字、图解或者显示消费者使用该产品的照片、使用说明书、装配手册或者用来推销该产品的广告媒体中找到。

 

在产品包装上或者广告媒体中对产品用途或者目标使用者的每一种表现的突出、显著或者其它侧重点都会被予以不同程度的权衡,根据哪个图像或信息在消费者购买时是最强的、最明显的。比如,在包装正面大尺寸、对比度高的字母标识所发出的信息要强于包装侧面在小框里印刷体文字所传递的信息。

 

本委员会也可能会考虑商店的类型(比如,玩具店还是体育用品店)以及店内实际货架的位置(如果知道的话)来确定一件产品是否是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并以他们为主要使用者。这种分析不会逐个商店进行,而是通过一般的市场分析进行。

 

谁来决定某件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还是普通用途产品? 

本委员会决定一件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不过,通过其设计、包装、呈现、营销和广告,生产商有很大程度的控制权,影响一件产品如何通过四个因素来评估(见上面第一个问题)。我们鼓励不确定某件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的公众选择稳妥的做法,确保产品符合所有适用的儿童产品安全规则。在不确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联系委员会合规办公室,请工作人员就一个产品可能如何归类做出裁决。不过应当提醒生产商,本委员会作一个准司法机构,始终保留取代任何工作人员在任何时间所做决定的权力。

 

在作出决定时,本委员会将考虑生产商有关预期用途的声明,也将考虑产品的合理可预见用途。生产商应该了解其产品,知道使用该产品的儿童预计可能会对产品发出什么行为。

 

上述四个因素是否有共同点? 

有。比如,富于童趣的主题装饰吸引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使用该产品,这可能满足所有四个因素。根据具体情况,装饰物可能足以将一个普通用途产品“转变”为儿童产品。

 

其它因素包括:

 

 -缩小一件产品的尺寸,使一般成年人在使用该产品感到不适;

 

-夸大一些特征(大按键、亮色标识)简化了产品的用途;

 

-在供成人使用的类似产品中所没有的安全功能;

 

-通常与童年相关联的颜色(粉色、蓝色、明亮的原色);

 

-通常与童年相关的装饰图案(如动物、昆虫、小汽车、字母表、娃娃、小丑和木偶);

 

-卡通画等并不一定能够提升产品的实用性,但能够增强对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吸引力的特征,以及

 

-玩乐价值(比如,主要为吸引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的特征,增强互动探索和奇特想像的目的,包括缺乏完成日常事务的功用的异想天开的活动、为消遣和娱乐而进行的活动)。

 

一个产品具备的这类特征越多,该产品被认定为儿童产品的可能性就越大。

 

儿童产品一定是儿童使用的吗? 

通常情况下是的。本委员会的政策是,儿童产品是儿童“使用”的产品。例如,一件玩具、一个幼儿便盆、一件衣物、一个双肩背包都是儿童“使用”的物品,这些产品如果满足上述四个标准的话,都可能被视为儿童产品。就服装和双肩背包来说,产品的尺寸和产品上描绘的装饰物主题很可能在确定该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时发挥作用。

 

然而,某些儿童产品不一定需要直接的身体互动才能被认定是儿童产品。例如,婴儿旋转床挂、灯具、钟表,以及为儿童房间设计的适合婴幼儿图案的地毯,具有为吸引儿童而设计的特征,可能吸引或让儿童使用或与他们进行身体互动,可能使该产品被认定为儿童产品。同时也必须考虑其它四个因素。需要对具体产品进行全面分析。

 

儿童产品是否包括“用于”儿童的产品? 

委员会已经澄清,像尿布包这样准备供儿童的父母或护理者使用的产品属于普通用途产品,不被视为儿童产品。儿童产品是准备让儿童使用的产品。在这个例子中,尿布本身被视为儿童产品,而尿布包不是。儿童使用的产品指的是那些他们会与之互动或有直接身体接触的产品,比如尿布本身。

 

 “尺寸”是决定一个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的因素吗?

是的。尺寸往往是用来决定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的诸多因素之一。

 

尺寸在某些领域的产品中格外相关,比如运动器材、乐器以及科学设备。12岁或12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这些设备往往和为所有年龄的使用者设计的设备是一样的尺寸。12岁或12岁以下的儿童使用的为所有年龄的使用者所用的同样尺寸的设备,即使这些设备特别推销或者租赁给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的游行乐队、科学实验室和体育活动,也不会使这些设备转换为儿童产品。

 

不过,除教育领域之外,青少年尺寸的乐器、科学设备和运动器材如果符合其它四种因素,可能会使产品被认定为儿童产品。

 

“成本”是决定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的因素吗? 

如果产品非常昂贵,不太可能提供给儿童,则成本可能成为一个因素。在成本问题上没有清晰的规则,而是基于个案审议的原则进行判定。

 

成年人收藏品由于相对高的价格、有限的产量、复杂的细节、易碎性、并且常常被放置在展示柜中,有别于儿童收藏品。一些符合刚刚描述的标准的火车模型就是成年人收藏品的一个例子。本委员会为这类产品提供了指南。与此同时,有些收藏品不一定是高价格物品,价格还是将继续作为本委员会做出决定的几个因素之一。

 

如何知道一个产品是否被消费者普遍承认主要是给孩子使用的?
评估产品是否被消费者普遍承认主要是给儿童使用的,生产商应该对产品的合理的、可预见的用途进行评估,确定该产品的消费者会如何看待和使用它。生产商也可以参考销售数据、市场分析、焦点调查小组、或者其它营销研究来分析消费者对他们产品的看法。

 

我不生产玩具。《年龄确认指南》在确定我的产品是否为儿童产品时还适用吗? 

是的。本委员会工作人员2002年9月发布的《年龄确认指南》是国会指定的确认某件消费品是否主要以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为使用者的四个因素之一。

 

年龄分级是生产商要承担的一项重要任务,以确保其产品安全,且适宜目标受众的发育。《指南》笼统地描述了吸引儿童的特征,以及他们在整个童年阶段能够开展的活动。因此,《指南》可以用来进行任何产品的年龄划分,不论是玩具还是另一种供儿童使用的物品。《指南》提供有关童年阶段社会、情感、认知和身体发育的信息,以及具体的产品分类。这个信息也适用于《指南》中没有具体提到的很多产品。

 

具体产品的常见问题

 

家居用品被认定是儿童产品吗? 

家居用品,比如儿童组合家具或者儿童懒人沙发,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和主要供他们使用,装饰有儿童图案,为儿童量身打造,具备玩乐价值,或者在营销时主要以吸引儿童为目的,即被视为儿童产品。

 

然而,大多数家居用品通常不被视为儿童产品,除非他们符合上述标准。属于这类普通用途产品的一些例子有摇椅、储物架、电视、数字音乐播放器、吊扇、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窗帘、纸巾盒、服装挂钩和衣架,即便这些物品可以在儿童房间中或包括学校等地看到。这也适用于大多数节日装饰品,即便这些装饰品可能对儿童具有吸引力。

 

本委员会是否对成人珠宝和供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珠宝有所区分?

是的。供儿童使用的珠宝在尺寸、图案和营销方面是针对儿童的。其它被考虑的因素包括:价格、玩乐价值、营销、包装、宣传、外观(颜色、质地、材料和真实程度),以及穿戴时所需的灵巧度。此外,本委员会工作人员还使用这些因素对儿童珠宝和玩具珠宝加以区分。玩具珠宝除了满足儿童产品规定外,还要受联邦玩具安全标准管辖。

 

虽然成人珠宝的某些特性可能对儿童构成吸引力,但是单单是吸引力程度这一点不能将一件普通用途的成人珠宝转化为儿童珠宝。

 

棋类游戏被视为儿童产品吗? 

本委员会已经确定,传统的棋盘和桌上游戏,比如象棋、跳棋、五子棋、扑克牌或中国跳棋被普遍承认对儿童和成年人具有同样的吸引力,因为难度的增加或减少取决于玩家的技巧。这类游戏和类似的游戏被消费者公认为对一般受众具有吸引力,不被视为儿童产品。

 

但是,如果生产商在游戏或其包装上增加了功能,使其对儿童更具吸引力或者更适合儿童,那么这个游戏可以被视为儿童产品,而不是普通用途产品。具体地说,一个产品,比如棋盘游戏,如果有少儿版和普通版,少儿版可能会被视为儿童产品,普通版则不会。对于那些带有对9岁以下儿童来说是小零部件、锋利的边角和其它类似特征的游戏,应该被视为儿童产品。以9岁和9岁以上的人为使用者的游戏,请参见之前的9至12岁儿童产品的问题。

 

CD和DVD被视为儿童产品吗?

通常情况下,为12岁以上的消费者设计或者做为主要对象的CD和DVD,被视为普通用途产品。

 

CD 和DVD可能被视为儿童产品,如果使用了四条法定因素后得出这种判断即可。不过本委员会也意识到,许多CD和DVD将被视为普通用途产品,即使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也认为他们具有吸引力。

 

媒体播放器和电子设备被视为儿童产品吗?  

一般情况下不会。不过如果它们装饰有儿童图案,尺寸为儿童打造或者在营销时主要为吸引儿童,那么他们可能被视为儿童产品。

 

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和主要供他们使用的科学工具套件或其它“工具套件”被视为儿童产品吗?

采用上述四种因素分析法,如果确定“工具套件”是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设计并供他们使用的,那么工具套件里的所有物品都被视为“儿童产品”。他们必须符合标准。比如,一般被视为普通用途产品的曲别针,一旦放在“磁铁工具套件”中,作为工具套件的一部分,就会被视为儿童产品。当生产商使用在其它情况下不会为儿童使用的零部件或者材料作为他们儿童产品的一部分时,生产商有责任确保其符合儿童产品安全标准。

 

艺术材料和手工艺工具套件被视为“儿童产品”吗? 

为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量身打造、装饰和营销的艺术材料,包括艺术和工艺工具套件,比如蜡笔、指画颜料和橡皮泥被视为儿童产品。

 

不是专门以12岁或12岁以下儿童为营销对象的手工艺工具套件和材料很可能被视为普通用途产品。

 

所有美术材料,无论是否为儿童设计或者主要针对儿童,必须遵守《危险艺术材料标签法》(《美国联邦法规》第16卷第1500部分14(b)(8)条款)。其中规定,如果艺术材料可能对健康造成长期不利影响,则需要该材料加上适当标签。

 

请参照艺术材料企业指南,www.cpsc.gov/artmaterials.

 

书籍和杂志被视为“儿童产品”吗?

适用于艺术材料和工艺品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书籍和杂志。图书馆员、教育专业人员和出版商提供的年龄指南对于这类特定产品有帮助。

 

含有普通用途产品和儿童产品的多件产品可以包装在一起吗? 

可以。本委员会提供的例子是把一个毛绒动物玩具和蜡烛包装在一起。虽然蜡烛不是儿童产品,毛绒动物玩具可能被视为儿童产品,因为生产商应该预料到收件人可能会把毛绒动物玩具送给儿童,而自己使用蜡烛。


 

1常见问题仅用于解释和说明,并不能取代最终解释性规则。

本文仅为提供一般信息而准备, 内容是在所提供的事实和信息基础上编写。本文不是,其原意也不是提供法律见解, 也未经过委员会的审阅或批准,因此不一定代表委员会的意见。本文表达的所有观点都有可能被委员会改写或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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